《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于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意見的通知》發文單位:國務院辦公廳時間及文號:2013 年8 月21 日國辦發〔2013〕89 號政策背景:近年來,跨境電子商務快速發展,已成為國際貿易的新方式和新手段,對于擴大海外營銷渠道,實現我國外貿轉型升級有重要意義。2013年7月26 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進出口穩增長、調結構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3〕83號)將發展跨境電子商務作為當前外貿發穩增長、調結構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現行有關政策已經不適應以郵寄、快遞等形式開展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的需求,造成企業在海關、檢驗、收付匯、稅收等方面諸多不便。近年來,有關部門圍繞發展我國跨境電子商務,開展了大量工作。2010年下半年起,商務部啟動了重點推薦和培育開展對外貿易的電子商務平臺工作。2012年3 月,商務部出臺了《關于利用電子商務平臺開展對外貿易的若干意見》(商電發〔2012〕74 號)。2012 年2 月,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等部門辦公廳共同下發了《關于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8226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12〕13 號);2013 年4 月,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等部門辦公廳(室)又共同下發了《關于進一步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13〕894 號)。2012年下半年以來,海關總署還確定了5個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服務的試點城市。按照國務院要求,商務部等九部門結合自身職能,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研究制訂了此《意見》。政策要點:《意見》分為3部分,共12 條。第一部分是具體的支持政策,包括對電子商務出口經營主體的分類、建立適應電子商務出口的新型海關監管模式并進行專項統計、建立相適應的檢驗監管模式、支持企業正常收結匯、鼓勵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支付服務、實施相適應的稅收政策,以及建立電子商務出口信用體系。第二部分是實施要求。自《意見》發布之日起,先在已開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通關服務試點的上海、重慶、杭州、寧波、鄭州等5 個城市試行上述政策。自2013 年10 月1 日起,上述政策在全國有條件的地區實施。第三部分是其他事項,主要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進行定義,以及跨境電子商務中企業對企業出口和跨境電子商務進口的有關工作做了補充說明。政策評價:2012 年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超過2 萬億元,同比增長超過25%,增速遠高于同期外貿增速。由于跨境電子商務出口主要采用航空包裹、郵寄、快遞等方式,在交易方式、貨物運輸、支付結算等方面與傳統貿易方式差異較大,且大部分在海關登記之外,現行管理體制、政策、法規及現有環境條件已無法滿足其發展要求。商務部此次出臺《意見》就是解決反映比較集中的海關、檢驗檢疫、稅收和收付匯問題,主要亮點有:一是流程監管創新。新型監管模式建立以后,海關對經營主體的出口商品進行集中監管,并采取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的方式辦理通關手續,降低報關費用。將對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及其產品進行檢驗檢疫備案或準入管理,利用第三方檢驗鑒定機構進行產品質量安全的合格評定;二是金融放開。將允許經營主體申請設立外匯賬戶,憑海關報關信息辦理貨物出口收結匯業務;三是稅收優惠。對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出口貨物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免稅或退稅政策。目前,我國跨境物流服務還跟不上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要求。大部分跨境電子商務都是通過敦豪(DHL)、聯邦快遞(FedEx)、美國包裹(UPS)等國外企業完成物流服務,我國物流企業所占市場份額低,對跨境物流的控制權和影響力不足。如何支持和引導物流企業加快“走出去”步伐,通過兼并重組、聯盟合作等多種方式,建立與跨境電子商務相配套的國際物流網絡,是下一步我國物流業健康發展的新機遇,也是中長期提升我國物流競爭力的新挑戰。n lang1?U>?`P?!L>建設,加快電子口岸建設。大力推動貿易單證標準化和電子化進程,促進各部門間貿易單證信息的互聯互通和監管信息共享,在統一模式下實現進出口貨物“一次錄入,分別申報”。完善進口商品技術法規與合格評定信息咨詢服務平臺。發揮地方人民政府的主導作用,支持各地建立信息服務平臺。
六、加強組織領導
(十六)完善進口公共服務。推動建立進口促進專門網站等公共服務平臺,加強信息發布、政策介紹、信息查詢、貿易障礙投訴、知識產權保護等公共服務。培育國家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范區,充分發揮進口貿易集聚區對擴大進口的示范和帶動作用。定期舉辦進口論壇,交流市場信息,加強進口政策宣傳。支持與我國貿易逆差較大的國家和地區來華舉辦商品展覽會、洽談會等推介活動。
(十七)發揮行業中介組織作用。鼓勵支持貿易促進機構、進出口商會、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根據需要開展進口咨詢和培訓服務。發揮中介組織作用,加強同大宗商品出口國相關組織和企業的對話與溝通。加強與國際證券期貨機構的聯系合作,提高大宗商品國際市場話語權和定價權。加強對重點進口企業和行業的指導,及時發布相關信息,加大進口促進力度。
(十八)強化組織實施。各地區、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調整“獎出限進”、“寬出嚴進”的工作思路和政策體系,堅持進口和出口并重,堅持關稅政策與貿易政策的緊密協調,按照本意見要求和各自職能分工,抓緊制定具體措施,認真落實財稅、金融、管理等方面的支持政策。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在政策協調、信息通報等方面的互動合作,形成合力,積極擴大進口,促進對外貿易平衡發展,為推動我國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新貢獻。
國務院
二○一二年四月三十日>